晓庄公告:
今天是: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第六批“五个一批”人才和第四批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者:庄晓华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2539

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部门及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全市第六批五个一批人才和第四批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主要包括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经营管理、国际传播等5个界别(类别),文化专门技术人员纳入相应界别进行推荐。涉及我校教职工的主要有:

1)社科理论: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宣传、阐释等工作的人员。

2)文化艺术:从事文艺创作表演、舞台艺术、文艺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文化创意、艺术设计等工作的人员。

3)国际传播: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对外宣介中国、拓展对外传播事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开展国际传播政策理论研究和对外话语体系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1)推荐人才应具有中国国籍,为我校正式在册教职工,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品德优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市五个一批人才:业务成就显著,有本专业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一般应获得市级以上奖项,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11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紧缺人才,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11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在推荐中优先考虑。

3)青年文化人才: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较大。一般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曾获得业界认可的奖项;或参与市级以上重要课题、重要演出、大型活动并承担重要任务;或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11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在推荐中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二级单位进行申报。

2、坚持党管人才、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二级单位要经党组织会议审议把关、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作出建议排序,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3天。

3、将纸质版人选推荐表(1份)、汇总表(1份)、公示照片及电子版于112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庄晓华;电话:86178314;邮箱:njxzcxcb@163.com

4、已入选省级五个一批和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对象的不能申报市级同类称号人才。省级优青可以申报“五个一批”人才。2018年年底公布的第三批青年文化人才可以申报“五个一批”人才。20202月公布的第二批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可以参加此次申报。同一人不能同时申报两类人才。

   

附件:2021年南京市第六批“五个一批”人才和第四批青年文化人才人选推荐表、汇总表(二级单位版)

 

                              党委宣传部

                           20211027

2021年第六批五个一批人才和第四批青年文化人才推荐表、汇总表(二级单位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