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和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立足于中国实际,探索中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逐步形成了内涵丰富、系统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最终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奠基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发展壮大于改革开放之后,历经几代党的领导集体不断积累,打下法治国家建设的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对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一体化推进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提炼理论成果,最终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法治建设,从全面拓展依法治国的广度和深化依法实践的深度践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中国建设全面系统展开。经过艰苦努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面貌焕然一新,法治服务保障的地位作用有力彰显,党的依法执政能力显著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关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要求、方向道路、工作布局、基本任务和原则要求,凝练出“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大理论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体现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创新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基础之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内容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品格,充分体现了理论创新的精神风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不断提出法治国家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次明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首次阐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首次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首次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九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当中,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列入“八个明确”之中,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入“十四个坚持”之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显著优势之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法治中国建设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中国实践的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历史性飞跃。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使命是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面临新挑战、新问题、新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使命,就是要回答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中,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中,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回答如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依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解决“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制度建设问题,让改革与法治成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确保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法治在改革中不断深化。要在法律制度上保证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的要求,让法治真正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要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抵御风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回答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让法治更加适应改革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破解司法不公的深层次的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回答如何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做到制度反腐,明确权力边界,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构建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完备的新体制新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当代中国正在进行的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只有学懂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才能自觉将其作为科学理论来指导法治工作实践,只有真正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才能运用好这个思想武器,解决好实践问题,有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
【作者为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副教授】